山西河津公安局柴家派出所,违规更改残疾妇女户口簿!

2025-05-15

       近日,本网接到河津市柴家镇柴家村残疾妇女王志荣求助!河津市公安局柴家派出所在其不知情下违规操作,将其“户口薄户主变更”的信息后。

      本网工作人员即刻前往与残疾妇女王志荣见面后了解到,河津市公安局柴家派出所确实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本网工作人员通过对新、旧户口薄对比后发现,原来的旧户口薄王志荣户口登记信息与户主关系为“户主”。而现在的新户口薄户口登记信息与户主关系却变成了“母亲”。原来的旧户口薄“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一栏中登记信息为;2012年3月1日山西省万荣县汉薛镇西景村第四组”。而现在的新户口薄“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一栏中登记信息却为;2023年6月26日山西省河津市柴家镇柴家村”。两本新、旧派出所登记的户口薄的明显错误不仅让人浮想联翩,到底是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为之还是在利益驱使下的故意之举。

下图为原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 

下图为现户口薄常住人口登记卡 

       本次的求助人王志荣不仅右手手臂残缺且头部前额骨因遭受伤害而缺失多年,因极度困难至今未能修复。《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同等权利。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所属工作”。而河津市公安局柴家派出所的这种工作行为,显而易见是对残疾人的一种另行对待。
      据当事人王志荣描述;这一事件不仅严重干扰了王志荣的正常生活,还导致其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王志荣还描述;近期她在处理一些涉及户籍信息的事务时,意外发现自己的户口簿信息被变更,但她从未接到河津市柴家派出所的任何通知。这一违规变更直接导致残疾人王志荣的生活更加举步维艰,在涉及土地确权等与户口薄相关的事宜中,由于户口簿信息的变更,导致他在土地确权以及其它相关事宜中,对一个残疾人而言绝对是设置了强大的障碍,不仅直接导致其失去土地。还将使其失去其它所有应得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王志荣认为,柴家派出所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在未征得其同意,也未进行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其户口簿信息,属于严重的违规操作。
      望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尽快调查处理此事,以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另;本网呼吁“河津市公安局、政府残疾人职能救助部门、呼吁社会残疾人救助团体,呼吁河津市残联、呼吁河津市妇联”尽快行动起来给王志荣这样社会底层的残疾人妇女给予最强大的支持与帮助!以保障全社会残疾人不再受到此等歧视与不公平对待!让全社会残疾人感受来之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让全社会每一个角落里的残疾人都能得到国家给予


      残疾人权益的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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