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9
据“中国水利”微信公众号消息,水利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加强黄河流域非法采砂打击整治,切实维护黄河河势稳定,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深入调查摸排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问题多发区域,堤防、控导工程、桥隧等重要基础设施保护范围内非法采砂问题,掌握非法采砂问题线索情况。全面梳理近年来信访、12314举报反映的非法采砂问题,对其中反复信访举报、联名信访举报问题以及陈年旧案,深挖严查问题情况。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对举报问题逐一开展核查,严厉打击无证盗采和许可采区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功率、超许可量采砂行为,及时发现查处以疏浚名义非法采砂、“蚂蚁搬家式”零星偷采等问题。非法采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符合检察公益诉讼立案标准的非法采砂案件,检察机关将提起公益诉讼。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砂石上岸、运输等环节加大河道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核验力度,严厉打击虚开、伪造、套用管理单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接收、转运无合法来源凭证河道砂石的行为。
通知强调,各部门加强合作,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机制,强化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建立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将联合开展挂牌督办。
多地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日前,陕西省水利厅、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陕西省黄河流域非法采砂打击整治的通知》,以“亮剑护河2025”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整治陕西省黄河流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筑牢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聚焦四大重点任务,全链条打击非法采砂,严管规划与许可,加快编制新一轮采砂管理规划,严格划定可采区与禁采期,严禁以“清淤疏浚”名义变相采砂,全面推行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制度,实现采、运、销全流程追溯。
紧盯黄河干流、渭河及无定河等重点河段,严打无证盗采、超量采砂、“蚂蚁搬家”式盗采,以及利用“三无”船舶、夜间作业等隐蔽手段的违法活动,深挖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采砂等“保护伞”问题;强化跨部门联动,建立“水利牵头、检察监督、公安打击、交通管控”协同机制,探索推行“1+3”联合执法模式(水行政执法队+公安、交通、属地政府联络员),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形成执法合力;科技赋能智慧监管,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实时发现违法行为,畅通12345、12314等举报渠道,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
协同发力,构建长效监管格局。水利部门牵头查处违法采砂,检察机关强化公益诉讼监督,公安机关严打涉砂犯罪及黑恶势力,交通运输部门严查非法运砂车辆船舶,通过信息共享、联合巡查、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联合整治旨在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生态及基础设施安全。希望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非法采砂线索,可积极进行举报投诉。”省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获悉,宁夏将在全区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由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协同协作,集中整治解决水利领域突出问题,通过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共护母亲河安澜。
据了解,专项行动范围涉及宁夏全域,重点排查整治水资源管理领域的未经批准取水或未按批准条件取水行为;河湖库管理保护领域的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各类非法采砂行为;水土保持领域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批先弃”“未验先投”问题;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领域的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防洪安全领域的在黄河、湖泊、水库、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等违法行为。
针对专项行动中排查发现的水事违法问题线索,水利部门将依法及时查处并整改,实行动态“清零”机制,及时在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填报、更新案件进展情况。自治区水利厅及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影响重大的违法案件将挂牌督办;对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自治区水利厅将会同自治区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查处。
就在不久前,5月13日,山西省深入推进沿黄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好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和举措。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抓好媒体反映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工作,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沿黄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加快补齐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短板。
会议要求,要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抓好“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黄河干流流经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不断筑牢黄河中游生态安全屏障。
在黄河生态保护上存在一些突出矛盾青海省是黄河的发源地,但生态环境极为脆弱。2017年,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青海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青海水电开发破坏部分河流生态环境,湟水河、大通河流域就有中小型水电站114座;水电站生态基流保障不足,湟水河干流和大通河干流多数水电未建生态基流设施,造成了明显的不良生态影响;西宁市每天仍有6万吨未经处理的污水和4万吨超标污水进入湟水河,海东市在湟水流域禁养区内共有110家畜禽养殖场,污染较为严重。2020年,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督察反馈意见时仍指出,湟水河干流5个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有4个未按期完成;西宁市多个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或超标排放,每天约2万吨污水溢流直排湟水河;湟中县雨污分流改造推进缓慢,大量雨水携带泥沙进入管网致使污水处理厂多次停运,2019年约15万吨污水直排湟水河。湟水河是黄河上游的重要支流,然而却在两次督察中均发现了对其保护不力的情况,需要保持高度关注。而在青海省隔壁的甘肃省,同样发生着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不够的情况。2017年,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肃省反馈第一轮督察情况时指出,全省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一些城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造成部分河流污染严重,山丹河流域自2013年以来水质持续为劣Ⅴ类,马莲河河道水质由2014年的Ⅳ类下降为2016年的劣Ⅴ类。葫芦河水质持续为劣Ⅴ类。2020年,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甘肃省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仍指出,庆阳市对马莲河流域治理推进乏力,西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2011年立项,2019年才建成调试,此前每天约1.12万吨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马莲河。同时,还有玛曲县黄金实业公司遗留采坑和堆渣尚未完成治理,且每天将1000余吨矿井涌水违规直排格萨尔河,最终流入黄河。2019年12月,微信公号“央视财经”曾发布一篇《央视调查黄河支流生态:作坊排污砂厂滥采,河长成虚设》的报道,报道提到: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栏目不断接到来自甘肃天水当地群众的举报,反映渭河沿岸依旧存在污染的乱象。
11月26日,在甘肃天水,黄河流域一条名叫清水河的小河,原本黄色的河水一夜之间变为了墨绿色。这些泛着绿色的河水,沿着河道蔓延了四十多公里。
清水河是黄河的四级支流,发生污染的水体快速流淌,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先后流入黄河的二级支流葫芦河和一级支流渭河。
甘肃天水清水河
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溯流而上,在张家川县龙山镇冯塬村找到了污染源——一家隐匿在农家院里的工厂。这家工厂距离河道仅有三米的距离。工厂的周围,随处可见地面上散落着染料的痕迹。事发前,工厂正在生产一种名为“阳离子翠兰”的染料。这个工厂将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进了清水河的小支流。
甘肃省张家川县公安局副局长 付建军:这家工厂没有登记,也没有其它的证件,没有注册。
隐匿在农家院里的工厂
事发后,这家工厂的负责人已经被有关部门控制,进行调查。当地政府紧急在河流下游修建了十多处围堰,才将受污染的河水层层拦住。村民们告诉记者,这个工厂原本是在十月份,以进行纸巾包装为由,租赁了这处厂房,但没有想到,11月中旬,厂房投入运行后,生产的却是化学染料。
工厂被查封
公开资料显示,为了解决长久以来河湖治理保护顽疾,2018年,甘肃省就下发文件,确保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尽快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为此还争取了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33亿元,专项用于渭河、马莲河、泾河、葫芦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当地有县、乡、村三级河长,但从工厂租赁厂房的10月10日起,一直到事发的11月26日,三级巡河记录,镇上两次、村上十次,都是以清理河道垃圾为主,并没有此次涉事厂房和排污口的任何内容。
三级河长的巡河记录
但环保志愿者表示,巡河的时候只要多在河边走走就能发现蛛丝马迹。随后记者在这个事发现场周边的河道,进行了走访查看,河道里布满了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
通往清水河的一个渠道里,散落着大量的生活垃圾,又黑又臭的污水源源不断地流进清水河,最终流入渭河、黄河。
通往清水河的渠道
沿着国道310,一路上渭河弯弯曲曲,流经了多个村庄,记者发现了更多的垃圾污染。
在天水市麦积区东岔镇后裕沟桥,这里的河道里,有一个高达数十米的垃圾堆。这个垃圾场距离渭河只有不到50米的距离,并且垃圾场旁边是一条从山里流出来的小河,这条小河再往前流淌不到50米,最终会汇入渭河。垃圾场边的山坡上,也已经布满了大量的生活垃圾。
甘肃省天水市环保志愿者告诉记者,几个月前这里的垃圾已经堆满了整个山坡,为了压缩空间,存放更多垃圾,现在当地政府还会定期进行平整和覆土填埋。但渭河边简易的垃圾填埋场,却没有任何防渗漏的设施。
高达数十米的垃圾堆
在这个垃圾填埋场的旁边,记者看到了河长公示牌,上面明确写着各级河长的职责以及管理的目标,要求河长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超标排污、倾倒垃圾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记者随后拨打了公示牌上镇级河长的电话。
村民
让村民们闹心的是,不仅是用了几十年的水井变成了旱井,砂场开办之后,村里的道路被压得破破烂烂,而这个砂场为了能在短时间内采到更多的砂石,每天24小时不间断作业,离砂厂近的村民们,每天还得遭受砂场带来的噪音污染。
公开资料显示: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曾于2019年7月12日至8月12日,进驻甘肃省开展督察。当地村民告诉记者,村子边上的这个砂场,只有在督察组下来检查那段时间,曾经暂停过一段时间,但中央督察组离去时,这个砂场又死灰复燃,继续24小时不间断工作。
在渭河边另外一家砂场,当记者向砂场老板询问,在砂场买砂,是否能开具相关的票据时,老板的回答变得含糊了起来。
砂场老板
在天水市麦积区下河村,记者发现了一个规模较大的砂场,洗砂机正在高速运转,堆积的砂石高达近10米,记者沿着洗砂机行走一圈后发现,洗砂用过的污水通过一个管道直接流进了渭河。
规模较大的砂场
在砂场老板看来,自己排放的洗沙废水本身就来自渭河,再排放回渭河,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
洗砂用过的污水通过一个管道直接流进了渭河
但按照砂场环评要求,采砂场洗完砂子的废水,需要经过沉淀池过滤,达标后才能进行排放。如果不按规定无序进行开采,一抽、一排之间,会给河流生态,尤其是是生物多样性带来不可估计的危害。
甘肃省水利厅公布的资料显示:甘肃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水土保持和山洪沟道治理任务繁重。目前,该省仍有20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2426条山洪沟道和小流域亟需治理,其中,黄河流域有4.36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415条山洪沟道和小流域需要治理,治理范围广、任务重、难度大。
2021年,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对河南等8省区进行督察,在督察组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提到:2021年4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河南省督察发现,郑州、开封等地市不顾水资源禀赋,以引黄调蓄灌溉、民生供水为名,大量引用黄河水搞“人工造湖”,进一步加剧水资源利用的严峻形势。督察发现,河南省水利厅批复同意三刘寨调蓄工程每年引黄河水量为305万立方米,但该工程在未发挥灌溉功能前提下,仅受自然蒸发和下渗影响,每年引黄河水量就远超许可水量。据统计,2018年至2020年,三刘寨调蓄工程以生态应急补水名义,共向河务部门申请引黄河水2000余万立方米,大量黄河干流水被白白浪费。黑岗口调蓄工程为补充蒸发和下渗损失水量,保证景区湖面水位,每年从黄河干流引水达数百万立方米。2021年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对陕西、宁夏等4省区进行督察,在督察组公开通报的第一批4个典型案例中提到:督察组在陕西韩城市发现,2013年8月以来,阳山庄选矿厂、下峪口村等向黄河河道违法倾倒采矿废石、建筑垃圾、矿渣等固体废物,距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边界最近处仅300余米,严重威胁保护区的生态功能。2013年至2018年间,国家有关部门先后10次致函韩城市,要求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恢复河道原貌,但相关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水资源短缺,但水资源利用粗放。督察组发现,宁夏平罗工业园区一园三区中的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内,除2020年底投产的1家发电企业有取水许可证外,其余80家用水企业均未获得取水许可证,长期违规取用黄河水。园区污水处理厂投运以来长期运行不正常,园区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屡禁不止。2021年以来,仅园区管委会下达的违法排污整改通知就有29份,其中涉及私设暗管排污的6份,废水溢流排放的9份,未按照规定纳入管网的6份。大量工业废水违规处置,甚至去向不明,污染隐患突出。
严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
黄河安澜,国之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十分关心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总书记走遍了黄河上中下游9省区,多次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成为我国指导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实施相关规划方案、政策措施和建设相关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2021年10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济南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要科学分析当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形势,把握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咬定目标、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久久为功,确保“十四五”时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黄河永远造福中华民族而不懈奋斗。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明确要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成为继长江保护法之后的又一部流域保护法,是全面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标志性立法,是“1+N+4”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60万平方千米。作为国家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这是黄河流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也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黄河流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能源粮食安全基础不断巩固,高质量发展亮点不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站到了更高起点上。从三江源头到渤海之滨,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坐标”,可以守护母亲河安澜、激活流域发展动能。在上游,三江源国家公园严格限制开发活动,林草覆盖率突破74%,湿地植被盖度稳定在66%左右。在中游,陕西省实施湿地保护项目45个,恢复退化湿地2万亩,保护湿地10万亩,187万亩湿地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占全省湿地面积的40.47%。在下游,山东省以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为重点,严肃查处私采滥挖、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依然脆弱,仍有不少难题需要进一步破解。守牢生态保护红线,才能筑牢高质量发展底线。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可以将黄河流域最重要的水资源,以及耕地、林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保护起来,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永续性的生态支撑。全面巩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进一步强化黄河流域相关省(自治区)空间协同,细化完善“三区三线”管控政策,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持续优化空间格局,推动城乡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要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高山草甸、草原、湿地、森林生态系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强化保护和用途管制措施,降低人为活动过度影响。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最大限度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功能性为前提,科学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守好黄河流域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规划》提出,在黄河源区,一体化保护高寒地区生态系统整体性,以自然恢复为主全面推进黄河源区生态修复。在黄河“几”字弯地区,重点治理晋陕宁蒙黄土区水土流失,打造规模连片高质量的粮食生产基地,推进沿黄城市集聚集约发展,坚决遏制挖湖造景。在黄河下游地区,实施滩区差别化空间管控,强化黄河入海口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保障。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红线划好,更要守好。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必须严格执行,不允许拆东墙补西墙,要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同时,生态保护红线内不是无人区,也不是发展的“真空区”。黄河流域生态系统复杂多样、差异明显,要按照划管结合原则,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齐心协力唱好新时代“黄河大合唱”。黄河很美,将来会更美。我们要认真对照《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黄河流域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来源:生态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