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怎么认定?老百姓遇到3步反击!

2025-07-15

“办事推诿扯皮、审批故意刁难、投诉石沉大海……”生活中,你是否也遇到过这些糟心事?“跑了十几趟,工作人员就是拖着不办!”“明明符合政策,非要我提供额外证明!”遇到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老百姓往往既愤怒又无奈。今天教你精准识别这些行为,并用合法手段高效维权,拿回属于自己的公道!

一、哪些是不作为?该干的事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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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作为的官方定义:行政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或拖延办理的行为。简单说就是“该干的活不干,该办的事拖着”。


具体表现有:

  1. 拖延不办型:申请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材料齐全却石沉大海,既不批准也不说明理由。

  2. 拒绝履职型:遇到违法占道、环境污染等问题投诉,相关部门明确拒绝处理或口头答应后毫无行动。

  3. 装聋作哑型: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紧急问题(如消防通道堵塞、食品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任凭群众跑断腿。

关键点:认定不作为需满足4个条件:主体是行政机关、其负有法定职责、能履行却不履行、超过法定期限(一般60天)或合理期限。

二、哪些是乱作为?不该干的瞎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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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作为的核心:滥用权力、违反程序、超越权限,表面在干事,实际在添乱!

      常见套路有:

  1. 私设门槛型:办手续时要求提供“奇葩证明”,或擅自增加审批条件(比如要求提供“证明你妈是你妈”)。

  2. 朝令夕改型:政策执行标准随意变动,选择性执法——对关系户“放水”,对普通群众死抠条文。

3. 暴力执法型:对待群众态度恶劣、言语粗俗,甚至动手推搡。

  4. 欺上瞒下型:用假数据、假整改应付检查,实际问题丝毫未解决(例如伪造环保整改记录)。

三、老百姓遇到不作为、乱作为怎么办?3步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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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固定证据,精准投诉(0-7天)

  • 收集材料:拍照、录音、保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办事回执、现场照片/视频、书面拒办证明、通知书等书面材料;

  • 首次投诉:通过12345热线或微信小程序提交(勾选“要求书面回复”),记录案件编号;

  • 二次投诉:若5个工作日内无回应(2025年起缩短至3日),再次投诉时标注“【二次投诉未处理】+原编号”;

      关键技巧:用“权利卫士”APP对通话录音区块链存证,司法直接认可!

      第二步:升级举报,启动问责(7-15天)

  若第三次投诉仍无实质解决(如仅回复“已转交”却无结果),立即行动:

  向纪委监委举报:通过12388举报电话或登录12388官网或微信公号,写明“XX局公务员不作为”具体事实;

  同步登录国家信访局网站提交“越级投诉”(2025年开通绿色通道);

  针对不同部门专项举报:

  公安民警问题 → 打12389;

  刑事举报:涉及贪腐的,直接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法院工作人员问题 → 打 12368 或登录“法院违纪举报中心”;

  工商、环保等执法部门 → 直接向上级机关或纪委监委网站举报。


第三步:申请赔偿,诉讼维权(15-60天)

  若因不作为/乱作为造成实际损失(误工费、交通费、财产损害):

  1. 申请国家赔偿:凭《投诉超期证明》填写《国家赔偿申请书》,提交至涉事机关;

  2. 提起行政诉讼:超2个月未获赔,可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2年);

  3. 纪委党纪追责:党员干部存在慢作为、假作为的,可适用《纪律处分条例》第126条,面临撤职甚至开除!

四、避坑指南!90%的人栽在这些细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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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诉描述太模糊(×)

  错误:“XX局办事太慢” → 正确:“XX局超期30天未发放工伤认定书(法定时限15天)”;

  错误示范:“小区门口总有人乱停车”(无法立案)→正确模板:“XX路XX号消防通道每日19:00-22:00被违停车辆堵塞,违反《消防法》第28条,要求交警支队每日巡查”。

      2. 忽略维权时限

  投诉到期后,60日内可申请行政复议,超期则只能直接诉讼,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年。

      3. 证据链不完整

  必备3件套:带时间戳的投诉截图+未接来电公证记录+现场视频(用“今日水印相机”拍摄)、损失凭证等等。

五、2025年新变化!维权更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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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智能督办系统:三次未处理案件自动转入“市长督办池”,某市上线后办结率飙升70%;

  2. 首接负责制:首次接线员需跟踪案件至完结,纳入绩效考核;

  3. 群众评分权落地:对处理结果打1-5星,连续3次1星直接启动问责!

  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的是民心,破坏的是公信力!对懒怠政者的宽容,就是对守法公民的伤害,作为普通百姓,我们既要擦亮眼睛识别问题,更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记住:你的每一次维权,都是在推动社会进步!

  维权不是“找麻烦”,而是公民监督公权力的法定权利!面对推诿扯皮或任性用权,理性留存证据+依法阶梯式投诉,才是制胜关键。用好新政策赋予的“群众评分权”,让每一个合理诉求都被认真对待!转发收藏,关键时刻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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