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5
大量砂石料毫无遮蔽地堆放在国道旁,风吹尘起,不仅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也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威胁。
2025年8月23日,在原平市沿沟乡大营至匙村路段的大营路口约100米处,发现一处露天砂石堆放场。该场地紧邻交通干道,现场砂石料完全裸露,未采取任何防尘覆盖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采取密闭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场地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且其是否具备合法手续令人质疑。
庞大的砂石料堆紧邻交通干道,完全暴露在室外,没有任何防尘网或围挡设施。当时风力较大下着雨,车辆驶过或风吹过时,扬尘明显升起并飘向国道及周边区域。这种情况不仅对周边空气质量造成污染,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能见度降低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重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堆放点紧邻交通干道,产生的扬尘会严重干扰驾驶员视线,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同时,砂石料堆放高度和坡度若控制不当,还存在塌方或滑落的风险,进一步威胁道路安全。手续合规性质疑:如此规模的物料堆放场,通常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环评批复等手续。在现场未看到任何相关许可的公示,其运营是否合法合规成疑。
法律后果:拒不改正将面临重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或者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此外,若该堆放场涉及非法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林地等,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责机制: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
根据原平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各乡(镇)乡(镇)长是打击非法挖砂、采石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巡查发现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分片管理,明确专职领导,同时配备专职监督管理人员,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占滩、未经批复设置的砂场。
此外,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是打击非法挖砂、采石的牵头单位。林业部门负责对毁林挖砂,造成土地和地表植被破坏的采砂行为进行查处;环保部门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采砂行为进行查处。
该砂石堆放场是否履行了环评手续?是否取得了合法的用地审批?原平市自然资源局作为管辖主体,是否履行了监管职责?
环境治理关乎公共利益,需要真抓实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更应落实到具体的监管行动中。对于该堆放场的后续处理情况,将持续关注。
(来源:忻热点)
素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