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9-11
组织部考察干部时,一份履历表突然被卡住——这位拟提拔的处级干部,三年前在某项目会议纪要上签过字,而那个项目刚被查出违规融资600多万。
提拔的事黄了,人还被约谈核实,这不是个案,而是当下隐性债务清查的真实写照:别以为“过去的事”能翻篇,只要沾过违规项目的边,哪怕只是在会上举过手、文件上签过名,都可能被拉清单。
一、这轮清查,专找“责任链上的每个人”
最近相关部门通报的案例里,有个细节特别扎眼:厦门一个城市更新项目违规形成680多亿隐性债务,被追责的不光是拍板的副手负责人,连参与资金审批的科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的科室主任都被点名。
成都更狠,614亿的违规债务里,10多个区县的数十人被处理,从区长到国企里挂名的董事,一个都没漏。
这哪是查项目?分明是在“解剖责任链”。以前总有人觉得“我就开个会、签个到,出了事有领导顶着”,现在行不通了。
你在项目论证时说过“可以推进”,在资金申请单上签了“同意”,甚至只是作为列席人员在签到表上留了名,只要项目最后被认定违规,这些痕迹都会变成追责的证据。
某县住建局的老科员就栽在这上——五年前他在一份违规垫资的合同上签了“已阅”,现在照样被请去说明情况,退休金都悬了。
二、“惯例操作”不是护身符,旧账新账一起算
基层干部常说“两难”:项目要推进,资金跟不上,只能让平台公司先垫着,再承诺“以后用财政款还”。
时间长了,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操作成了“惯例”,有人甚至觉得“大家都这么干,法不责众”。
但通报里的话敲了警钟:“别拿‘惯例’当挡箭牌”。某开发区为了引项目,让国企垫资2000万建厂房,当时的管委会主任说“这是为了发展”,现在人都调到市里了,照样被倒查处理。
更要命的是,有些干部觉得“退休了就安全了”,可通报里就有退休三年的前某局负责人,因为当年审批的违规项目被翻出来,养老金都受影响。
说白了,违规举债就像埋地雷,不管过了多少年,只要被踩响,埋雷的、递导火索的、甚至只是路过时说了句“没事”的,都得负责。
三、这些“习惯性操作”,现在都是雷区
为啥这么多干部栽进去?不是不懂规矩,而是把“违规操作”当成了“工作技巧”:
1.“平台公司先扛着”
让国企垫资搞建设,嘴上说“以后财政还”,却没正规手续,这就是典型的隐性债务,某乡镇用这招建文化站,现在党委负责人和镇长都被问责。
2.“项目拆成小块绕招标”
大工程拆成几个30万以下的小项目,躲开公开招标,直接交给关系户,某县的水利工程就这么干的,结果被查出后,分管副县长被诫勉。
3.“签阴阳合同藏猫腻”
明面上合同写着“按规定付款”,暗地里补个协议说“公家兜底”,这种小聪明在数据比对面前根本藏不住,某城投公司的经理就因为这,工作没了还被罚款。
这些操作,以前可能没人较真,现在每一笔都要算清楚。
某街道办主任算过账:他任期内搞的三个“垫资项目”,现在每个都要写情况说明,光补材料就耗了两个月,“晚上都睡不好,就怕哪笔账对不上”。
	
	
	 
		四、干净的履历,比啥都值钱
	 
		现在组织部考察干部,多了个必查项:“是否涉及隐性债务”。
	 
		有个拟提拔的镇长,各方面都优秀,就因为三年前分管过一个被认定违规的扶贫项目,虽然没被追责,但提拔还是暂缓了。
	 
		组织上的说法很明确:“连债务风险都拎不清,怎么放心把更大的担子交给他?”
	 
		这轮清查,其实是在提醒所有干部:别总想着“干大事”,先保证“不出事”。
	 
		签字前多问一句“这合规吗”,开会时对拿不准的项目多说一句“再研究研究”,比起“有魄力”,“守底线”才是更稳的路。
	 
		写在最后
	 
		毕竟,在仕途上,一张干净的履历,比十个光鲜的项目都管用。
	 
		眼下清查还在深入,那些还抱着“侥幸”的人该醒醒了:责任清单已经摊开,每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躲是躲不掉的。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