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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2月15日13时6分许,青岛市即墨区青岛仟佰味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粉尘爆炸事故,造成 5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840 万元。青岛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市消防救援局和即墨区政府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9月18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了这起事故调查报告,其中,市场监管局4人被认定负有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及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责任认定如下。
一、直接原因 位于生产车间中部的立式混合设备在混合搅拌过程中,因设备安装时进入罐内的金属碎片与罐体摩擦形成点火源,导致罐内淀粉等物料发生爆炸,爆炸引发生产车间内存放的淀粉、浆粉等物料形成粉尘云,继而发生二次爆炸。
二、间接原因(涉市场监管局部分)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识有偏差,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以及《青岛市即墨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片面认为粉尘涉爆、厂中厂等存在的事故隐患与市场监管无关。2020 年至 2024 年对仟佰味公司进行了多次检查,未发现其存在粉尘涉爆风险隐患。仟佰味公司长期使用未进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生产用叉车(非防爆),且由无特种设备作业证人员驾驶操作。区市场监管局及通济街道市场监管所等单位在日常监管及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现场审查、核查中未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市场监管部门)
1、李某义,男,中共党员,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等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不力,通济市场监督管理所多次对仟佰味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其粉尘涉爆风险和违规使用未经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非防爆叉车等情况,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建议对其诫勉处理。
2、张某丙,女,中共党员,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察科科长。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对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和《青岛市即墨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理解不清,督导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查不力,未发现并制止仟佰味公司长期在粉尘涉爆场所使用未经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非防爆叉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其负有直接监管责任。建议对其诫勉处理。
4、周某荃,男,中共党员,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应急处臵工作;具体牵头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和负责牵头的工作督导检查不力,对仟佰味公司长期在粉尘涉爆场所使用未经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非防爆叉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批评教育。
4、王某江,男,中共党员,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未有效指导督促本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和《青岛市即墨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对仟佰味公司长期在粉尘涉爆场所使用非防爆叉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