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间的行贿行为如何认定?

2025-10-05

昨天时间比较晚,写的有点仓促。拿回扣违法吗?怎么样才合法?一文写的不太全面,今天补充一下。


国家机关及涉及国企,或者国有资金入股的企业问题就不说了,只说民营企业之间的问题。主要涉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


先说说行贿行为,就按照罪名的构成要件来写


1、对象是对方公司的个人,不是公司。

这里必须是给对方个人,如果给了公司,那一般就明示入账了,不涉及此罪名。

如果确实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可能会由《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范。

此外,这里还包括外国公职人员,国际组织的官员,也属于此罪名的对象。

2,必须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这是主观方面的要求,必须要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如果目的仅仅只是加深感情,也没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诉求,那就构不成此罪。

比如业务往来中相处的不错,也给予了一些正常情况下的帮助,仅仅想表达一些感谢。

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列举了一些考虑因素,如下:

(1)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及历史上交往的情形和程度;

(2)往来财物的价值;

(3)财物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物方对于接受方有无职务上的请托;

(4)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提供方谋取利益。

3,必须实施了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这个就是客观行为了。重点在于实施了给予的行为,必须已经给了,许诺的不算。

这里财物需要广义上的理解,比如债务的免除。

4,行贿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数额较大一般是三万。


以前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两倍,即六万。


最高检与公安部2022年出了一个《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个人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以上四点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构成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5、单位行贿采取双罚制


双罚制是指,即对单位进行罚款,又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怎么才算单位行贿呢?单位行贿一般需要反映单位的整体意志,比如决议等文件。


但问题在于这个不需要证明(一般企业也不会有),需要证明的是怎么确定不是单位行贿。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规定,“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


贴个法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贿最高刑为十年以下,受贿最高刑是无期,所以受贿更要慎重。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问题,有时间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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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所涉法律问题仅为本人理解与思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参考。若有不同意见或补充,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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