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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体育工作示范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这些金光闪闪的铜牌还挂在渭南高级中学校门口,可就在2025年招生季,它们一夜之间成了最具讽刺意味的装饰品。因为就在市教育局明文要求“具有艺体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时,渭南高级中学却“精准”地把5%压成了0%,干脆利落,一刀封喉。
	
这不是“示范”,这是“食言”;不是“特色”,这是“特嫌”——涉嫌违反《教育法》第十条“国家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也涉嫌违背《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的公平原则:同样达到市级专业测试合格线的学生,凭什么别的学校能录,到你渭南高级就“查无此项目”?
	 
更荒诞的是,校领导对外的口径居然是“贯彻教育部压缩特长生规模精神”。
可教育部取消的是“高考加分”,从未要求高中“零招生”;陕西省教育厅、渭南市教育局2025年文件写得明明白白:具备资格的学校要“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也就是说——上面给你指标,是你自己不要。一边拿着市财政的专项体育经费、享受着“特色学校”政策红包,一边又把大门关得比保险柜还紧,这不是“贯彻”,是“选择性失明”,更是典型的“占了便宜还卖乖”。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党员干部“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要受党纪处分;而“一岗双责”制度更要求学校党组织书记既管业务又管行风。如今群众诉求递到你面前,回应他们的却是一句轻飘飘的“今年没计划”,这是把“一岗双责”活生生干成了“一岗双躺”——躺着把责任推给“上级精神”,躺着把公共政策红利变成自家升学率KPI。别忘了,2018年教育部全面取消的是“高考体育特长生加分”,不是“中考体育特长生招生”。广州、南京等地今年照样按5%比例公示体育特长生名单,人家既没“撞红线”,也没“掉链子”。唯独你渭南高级中学把“压缩”演成了“消失”,把“规范”弄成了“割韭菜”——割掉的是孩子通往大学的另一条跑道,割掉的也是政府公信力的一块肉。
面对家长质问,学校一句“政策调整”就想过关;可法律不会陪你打太极。《教育法》第八十三条写得清清楚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一旦考生因拒招错失升学机会,学校就是第一责任主体;若查实存在暗箱操作、内部指标腾挪,相关责任人更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示范校”瞬间变身“示范囚”,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渭南市教育局在文件里要求“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并留下监督电话0913-2930839。但愿这串号码不会沦为“永远占线”的摆设,更希望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 能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该校招生方案合法性进行审查,别让“阳光招生”变成“阳光蒸发”。最后送给渭南高级中学一副对联,就贴在那些蒙尘的奖牌旁——上联:金牌银牌招牌满满下联:毁约拒约信誉寥寥横批:示范何堪?毕竟,真正的示范不是墙上挂多少荣誉,而是脚下给每个孩子留一条活路。倘若这点都做不到,再亮的铜牌,也遮不住“食言而肥”四个字。
	 
	 
	